来源: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火调技术处 王毅 时间:2024/4/18 13:16:02
创新推进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有效服务广东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行谋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近年来,消防救援队伍大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消防科技成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消防安全领域科技工作结出丰硕成果。但同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还不够理想、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本文以广东省消防科技工作为标本,调研当前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状,查找问题不足,提出相应对策,提高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广东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法及成效
近来年,广东总队大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围绕队伍主责主业,强化消防科技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消防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强化组织抓保障。以大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为牵引,多措并举着力构建推动科技工作创新发展的保障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总队将消防科技工作纳入广东省“十四五”消防规划、粤港澳大湾区消防规划、广东省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等重大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省消防科技创新三年规划,每年将消防科技项目立项及推广应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评内容,协调省科技厅将消防救援作为一个专门行业类别纳入广东省科技发展建设体系,10个消防科研项目纳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落实科研资金超1亿元,有效健全消防科技立项、研发、转化应用保障体系。强化表彰激励。设立科技“工作创新奖”,制定评选和推广应用办法,明确评选原则、范围、标准,创新成果申报、评审、推广应用以及表彰激励等事项,全面激发各级投身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三年,11个项目获得国家消防救援局立项,13个项目获得广东省科技厅立项,8个项目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国家消防救援局推广应用一等奖、科技创新三等奖、技术革新奖,表彰科技创新工作突出集体12个、先进个人30名。强化人才支撑。依托“人才强消”战略,开展“课题工作室”建设和“师傅带徒弟”活动,通过传帮带、压任务、给担子,培养一批懂业务、善钻研、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型人才。依托社会资源组建187人的广东消防救援专家智库,与清华大学、暨南大学等院校合作培养100名各条线业务骨干,评选“优才奖”、“岗位能手”等,在晋职调配、履职评价、立功受奖、进修培训、休假疗养等方面给予创新人才关心倾斜,涌现出梁军、刘兴华等一批被国家消防救援局树立为典型的紧缺型、拔尖型、领军型人才,为消防科技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聚焦需求抓研发。聚焦消防工作堵点、难点问题,积极整合队伍内外部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形成众创众智的良好氛围。“强强联手”开展示范合作。率先与天津、上海、沈阳、四川4个消防研究所(以下简称“4个研究所”)签订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定期互访调研。联合4个研究所多次在粤召开最新科技成果发布和推介交流会,向基层提供技术服务,免费提供价值400多万元共5类52件(套)最新科技成果配套试用。在15个支队扎实开展38项国家新型消防科技成果试点,通过“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为国家消防救援局和4个研究所提供试点应用情况记录表格、试用评价工作报告、应用图片、视频资料等1700多份,有力促进了成果转化应用。“内引外联”联建科创平台。按照“1+N”思路,整合全省社会优质资源,在重点领域引入科研院校和知名企业外脑,大力拓展消防科技创新发展平台。总队与中山大学联建的“广东省消防科学与智能应急技术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且具备司法鉴定资质,平均每年提供火灾物证司法鉴定400余起,为火灾调查提供有力技术支持。深圳支队与深圳城安院联建的“城市热灾害实体仿真实验室”是应急管理部首批授予的部级重点实验室组成部分。深圳、珠海、江门、肇庆、云浮、东莞、中山等支队联合涉及灭火救援装备、火灾物证鉴定、火灾防控等当地科研院校和高新企业,建设9个高水平的消防科技联创平台,合作开展12个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极大提升了各地消防科技研发水平。“数字赋能”提高科技信息化水平。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省政府将总队列为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建设单位,将总队五大信息应用域系统全部纳入省政务云平台运行保障。依托科技手段抓好社会消防治理,按照“物联网+平安广东+感知消防”建设框架,深圳龙岗数字消防、东莞厚街“大综管”、珠海“消防管家”APP数字平台、中山小榄智慧人体感应智慧感知网格化等各地“智慧消防”建设模式各展所长,信息化赋能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多措并举抓应用。以完成消防科技推广应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为抓手,多措并举创新构建新型消防科技研发应用体系。抓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印发《消防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基地创建方案》《消防科研成果试点应用工作方案》《消防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等多项制度规定,每年将科技项目推广应用纳入总队课题工作室年度课题项目和年度攻坚目标,常态化开展消防救援装备类科技成果应用试点示范,征集并发布消防科技成果推广成果目录,确保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运行制度化。抓内部挖潜。在队伍内部遴选9名拔尖的领军型人才,领衔成立灭火救援、防火监督、火灾调查、消防装备、信息通信等7个课题工作室,落实课题专项工作经费200余万元,选取12个课题方向开展现实应用攻关和试点应用。对各支队自主创新研发成果“优中选优”,拨付158.76万元遴选实用性较强、具备推广条件的5类105套发明成果开展示范性配备测试,确保创新发明成果紧贴基层实际、发挥最佳效能。抓推广使用。将消防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应用示范及推广应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综合保障,近三年共投入4000余万元推广使用国家消防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中的30类500余台(套)科研成果产品,其中投入258万元推广使用总队自主研发的10类210台(套)科研成果产品,应用推广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全国消防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科技成果越来越多,但基层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经费投入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调研梳理了近三年广东消防救援队伍对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科技成果采购应用情况,发现近半数支队每年采购科技成果种类仅为1件套。分析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前景不广、价值不大。消防科技成果要得到转化应用,必须切合基层消防需求。从调研情况看,一些消防科技成果在基层推广应用不理想,最主要的一个因素是科研成果与基层现实需求脱节,或者达不到基层预期要求,基层不认可,推广价值不大。一是研发成果实用性不强。一些消防科技项目的出发点很大程度是技术人员为了积累工作业绩,研发立项时就没有很好地紧扣基层现实需求。特别是一些软科学项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很多停留在理想的理论研讨层面,无法有效落地或指导工作实践。二是研发效果达不到预期。有些消防科技项目需求虽然找得比较准,但受基层指战员能力、思维、视野等限制,往往“有想法、没办法”,研发成果性能不稳定,操作使用复杂,工作误差较大,基层不愿意使用。如某单位研发的有机液体危化品泄漏处置装置、坠落防护装备,基层试用后发现产品不成熟,试用测试后便束之高阁。三是研发过程缺少内部人员参加。一些科研院所和社会企业虽然有比较雄厚的技术力量,但由于消防部门较少参与研发过程,研发成果与基层消防现实需求碰撞不够,找不准需求痛点,研发产品往往不能较好适应消防工作需要。如某单位研发的电气熔珠现场检查判定装置,做出的结论既无法有效进行初步判定,更不能作为法定依据,导致科研成果市场成熟度不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使用条件。
(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不多、抓手不足。一是转化应用渠道有限。目前总队及以下单位均没有直属的专业科研机构。基层单位或指战员研发的科技成果要在内部得到认可并推广应用,只有参评国家消防救援局每年组织的科技创新奖,成果获奖并纳入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库后,才有可能得到大规模推广使用,而国家消防救援局评奖把关严格、标准较高、数量有限,基层一些实用性强但技术含量不高的小发明、小创造成果很难入选获奖并得到推广应用。二是转化应用程序复杂。消防科技成果从研发、转化到应用,时间周期长,如果没有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支撑,仅凭基层指战员个人很难完成。以消防科技成果进入国家消防救援局推广目录库为例,研发单位或人员需提供成果先进性和可靠性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权属关系、配套企业加工生产能力、成果批量化生产条件、市场准入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成本核算等文件资料。基层指战员不是专业科研人员,对专业的申报程序和要求了解不多,客观上造成一些研发成果无法成功申报入库,难以进入后期转化应用环节。三是转化应用借力不够。广东目前有科技孵化器企业600余家,可提供包括信息查询与交流、技术咨询与评估、科技成果的鉴定、孵化及转化等方面的科技服务。但从调研情况看,基层单位对依托科技孵化器企业进行消防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了解不多,平时对接沟通较少,加之科技孵化器企业追求经济利益至上,对市场前景不广阔的消防科技成果“不感冒”,一定程度造成了消防科技成果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的局面。四是转化应用采购受限。根据国家采购有关政策,不超过100万元的装备、货物类科技成果,采取“内部评选采购”方式采购列装,但较适合消防科技成果小范围示范性配备应用,不适合大规模推广应用。超过100万元的装备、货物类科技成果,只能采取政府首购、政府订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5种方式进行采购。如采取政府首购、政府订购方式采购,消防科技成果必须是国家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须达到《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认定要求,目前队伍研发的科技成果很难达到要求。如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队伍研发的产品不一定能按预期中标列装。如果实施“单一来源”采购,须经国家财政部审批同意,采购要求高、程序复杂、流程长、不确定性大,客观上制约了消防科技成果规模化列装使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不全、保障不力。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科技工作不是消防救援队伍主责主业,消防部门也不是专职的科研部门,部分人员将科技工作当作边缘性工作来对待,组织领导、预算经费、考核评价等保障不到位,影响科技成果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二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总队、支队均无专门的科技管理机构,从事科技管理的干部均为兼职,业务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工作需要。三是专业人才不充足。以广东为例,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仅有10余名科技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干部,高层次科技人才相对欠缺,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行业领军和拔尖人才还不够充足,不能很好地适应消防科技立项、研发、转化应用等工作需要。四是政策宣传不全面。科技工作政策性较强,近几年,从中央、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出台了不少关于科技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文件,但部分单位对科技管理方面的政策系统梳理和宣贯培训不够,导致指战员对科技管理政策掌握不全面,不能很好地指导工作开展。五是指导服务不精准。目前基层了解最新消防科技成果动态主要通过“消防科技信息网”,由于网站对科技成果展示的内容和信息相对简单,直观性不强,无法进行有效互动,不能很好满足基层答疑解惑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成果了解掌握及推广应用。一些研发单位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培训及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做得不够好,也一定程度影响使用跟踪评价。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策及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广东消防科技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四项举措加强和改进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助力消防科技工作创新发展。
(一)提高消防科技成果供给质量。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基层出题、凝练需求、论证遴选、联动实施”的思路和原则,每年向基层征集科技需求,组织内外部力量对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科学提出科研需求。积极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协调沟通,推动需求计划纳入地方科技项目研发内容,并联合编写消防科技项目指南,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社会力量联合研发。二是强化攻关研发。坚持“内外结合”,将消防科技需求纳入地方科技项目研发计划后,创新应用“揭榜挂帅”等形式,向全社会遴选有实力的科研院所或单位企业牵头承担项目研发,真正解决现实需求,提高研发质量。在队伍内部持续巩固“课题工作室”做法,深入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活动,引导有技术能力的基层单位或个人牵头承担课题研究和科技研发,通过交任务、压担子、锤能力,培养锻造人才,浓厚队伍“学科技、钻科技、用科技”氛围。三是加强质量管理。依托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的消防科技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验收结题、示范应用等工作,对科研达不到预期性指标的,继续“回炉”研发,直至符合项目任务指标要求。对于“课题工作室”“师傅带徒弟”等由队伍内部业务骨干牵头开展的研究课题,探索建立课题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课题验收流程办法,加强对项目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管理等监督评价,确保研发出成果、出精品。
(二)增强消防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是依托内外现有平台促转化。持续鼓励基层消防队伍每年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创新奖、地方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推动优秀成果纳入国家消防救援局、地方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和宣传推介计划,为成果推广应用搭建平台、拓宽渠道。二是依托联建研发平台促转化。广东消防“十四五”规划和消防救援高质量发展意见均明确建设“南方消防研究中心”“粤港澳交流中心”等平台。要充分发挥这些平台对消防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积极推动建成事业单位性质的研究机构,或由总队或委托消防协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全国知名的科研院所建立科研实体,以社会法人单位的模式运作,双方共同争取消防科研资金和项目,共同推动成果转化应用。继续鼓励支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用足用好当地科技创新资源,采用多种形式与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合作,联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三是依托科技孵化平台促转化。主动沟通了解科技孵化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寻求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合作。总队一级考虑将全省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整体打包,寻找合适的科技孵化器企业开展合作,采取成果转让、许可等形式,对科技成果进行孵化转化,让消防科技成果与市场碰撞对接,形成规模化量产推向市场和队伍内部,推动消防科技成果更具市场化和实用性。
(三)畅通消防科技成果应用渠道。一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纳入政府采购平台。目前,广东省设立了省级“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各级可与有关部门对接,依托该平台设立“消防器材装备馆”,每年从全省遴选优秀消防科技成果列入“消防器材装备馆”采购目录,方便基层单位登录平台,灵活应用平台设置的直接订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定点议价、定点竞价等方式进行采购,进一步拓宽科技成果采购应用渠道。二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列装试用。探索打造消防科技成果“淘宝”平台,定期发布科技成果图片、性能参数、装备操作使用说明、实战演示视频等内容,直观全面地向基层单位展示最新科技成果,方便基层单位直接下单试用,并通过增设评价以及回复功能,建立开放的试用反馈渠道,有效实现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交流反馈。根据消防科技成果特点和消防救援队伍实战需求,总队、支队每年制定科技成果示范性配备计划或采购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采购,推动先进实用、成熟可靠的成果列装队伍使用,促进战斗力生成。三是积极推动试点单位示范带动。借鉴解放军试训场、警用器材试用场等的成熟经验,建强建好消防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基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承担队伍内外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或产品的试点配备、示范应用、现场观摩、培训交流等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筛选、推送和全流程服务。提高成果示范基地的工作质效,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科研院所、生产厂家要定期驻训,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效率。
(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常态化将科技工作纳入本级党组织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队伍内部年度目标责任书考评内容,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制定完善消防科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推广应用等全链条工作。每年评选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各级抓好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消地协同。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协调推动消防救援行业作为一个专门类别纳入地方科技建设发展体系,推动消防科研项目纳入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和推广应用“大盘子”,保障消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应用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宣传普及。全面梳理科技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通过召开专题宣贯会、汇编法规政策送基层等方式,向队伍普及科技管理政策法规要求。依托“消防大讲堂”和每年举办的火调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来队介绍消防科技动态和最新消防科研成果,及时分享最新科技前沿技术,使队伍科技工作“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活跃、成果更创新”。四是强化人才支撑。针对总队级以下单位无专门科技管理机构的实际,逐级明确科技管理专责人员,确保科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技术职称评审上,加大科技管理岗位培养支持力度,做大科技人才增量。深入开展“课题工作室”“师傅带徒弟”等科研专题活动,通过“扶梯子”“搭台子”“压担子”,激励科研人才建功立业,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以丰富的人才储备促进科技研发、转化应用工作开展,助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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