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11/25 15:29:38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货物需求参数公告,还未开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47250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2447250018,capflxd@163.com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生产)商、社会专家:
为保障各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就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需求调查形成的技术需求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请各潜在供应商、社会专家结合产品实际,积极参与此次征求意见工作,认为产品技术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可向我单位书面提出修改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及建议,更好的完善相关产品的采购技术文本。如有优于公示参数的产品,可填写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相应资料至反馈邮箱(capflxd@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一、征集范围
1.供应(生产)商
2.社会专家
二、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企业及代理商。
2.社会专家应具有职称证、政府采购专家等证明材料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
四、征集方式
(一)各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技术需求修改建议书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或采纳:
1.在意见征求有效期内提出,按照下载附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附件2: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的反馈意见表》,回复编辑版建议书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修改建议书,上述两个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发送至邮箱capflxd@163.com。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接收。
2.供应商认为产品技术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应当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否则我单位将不予接收或采纳。
3.如有优于公示参数的产品,可填写附件3:项目需求调查表和附件4:采购需求调查汇总表并提供相应资料至反馈邮箱。
(二)各社会专家提出的技术需求修改建议书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或采纳:
专家请自行下载公告内附件(附件内包含社会专家市场调查表和器材清单),阅读后如有意见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填写附件5:社会专家市场调查表。
2.专家个人身份证、职称证、政府采购专家证明(证书或备案或入库截图等)。
3.填写的市场调查表并已签字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apflxd@163.com。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接收。
(三)回复征询意见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apflxd@163.com。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公司全称)/XXX社会专家《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调查征询》。
五、联系方式
名 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4725001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4472500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2447250018
附件下载:附件2:关于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技术需求的反馈意见表.xls
附件下载:附表3:需求调查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4:采购需求调查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1:装备参数.docx
附件下载:附件5:社会专家市场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