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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2019-01-11 报名结束:2017-01-17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9/1/14 9:55:03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城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城市消防支队2019年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城市消防支队2019年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JL-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4856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市消防支队
地址:白城市
联系方式:韩科长 18743684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448564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L-20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消防支队2019年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消防总队以应急吉消后{2018}12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白城市消防支队,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市消防支队2019年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城市消防支队2019年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2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5吨,详见采购参数。
2.3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
2.4交货地点:白城市消防支队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2.6保质期: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不低于八年,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3%(G、-10℃),环保型不低于三年。
2.7采购预算:2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灭火救援装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1月11日至2019年01月17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授权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代理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度审计报告且不亏损、近三年(2016-2018年)类似业绩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消防支队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韩科长
电 话:1874368455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办公电话:0431-8448564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具有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灭火救援装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1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白城市消防支队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