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购--消防装备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价
1 消防头盔 1、消防头盔符合GA44—2004标准。
2、有四级减震功能设计,头部所受冲击力通过层层吸收、分解、头部所受冲击减少,佩戴舒适、通风降温、重心稳固、调节方便、外形美观、坚固。材料加入阻燃剂、具有抗烧性。
2、头盔外壳、面罩、头盔内部部件由冲力吸收泡沫垫、十字减震带、减震网、帽箍、帽箍调节器、滑动调节器、颈垫、下颚带、防护披肩、帽徽。
3、外壳为聚醚酰胺亚制成,坚固耐用。面罩采用经特殊处理的聚碳酸酯制成,防雾、防划、透光性好披肩用阻燃材料制成。
4、盔体颜色按需方要求(红色或黄色),供方负责喷制指定的字体标识,投标时带样品一顶。
2 佩戴式头灯 1*、采用充电锂电池,电池使用寿命反复充电不少于1000次,采用LED发光二级管,光源使用寿命达到100000个小时;
2*、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15个小时;
3*、防水,外壳等级达到IP65,防爆,达到国际国内最高防爆等级DIICT6;
4*、携带方便,可佩带在消防头盔上使用,灯具重量不超过200克。
5*、供货商必须负责将头灯牢固安装在消防头盔上。
3 灭火防护服(薄型)、指挥服(长型) 1、2002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薄型),由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四层结构以及反光条等组成,灭火防护服款式为分体式,指挥服款式为长型,服装能满足人员的体型要求(先与需方协商)。
2、衣领平服、不翻翘,领口有专用护颈结构,口袋为宽松立体式。外层与其他层须用反光条制作穿戴标识。
3、整套服装热防护能力TPP值不应小于28cal/cm2,重量不大于3.5kg。
4、提供的灭火防护服上必须缀钉有“CFIC”标志;“CFIC”的标志上的抽检序列号码可以从公安部消防局网站中查到(交货时注明提供的灭火防护服抽检序列号号码段)。
5、标书必须详细注明外层和各防护层、五金件、缝纫线、搭扣、拉链、背带及其他辅材使用的材料、型号规格以及供货厂、商家名称。面料的色差不应小于4级,耐洗沾色、耐水摩擦等级不应小于4级。反光标志带必须是美国3M公司的反光条。
6、灭火防护服与指挥服分开报价,并按需方要求喷涂标识字符。
4 灭火防护靴 1*、靴体主色为黑色。
2、靴底为橡胶底、外观要求:不应起皱、砂眼、杂质、气泡、疙瘩硬粒、粘伤痕迹、亮油擦伤,靴面与夹里布、内底布以及防砸内包头衬垫均应平整,无脱壳现象,不应有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和欠硫现象。
3、靴面阻燃、耐酸碱,抗拉性能、隔热性能好,钢底板、钢包头对脚踝及脚面均有良好的保护。
4*、钢包头必须以插缝的方式连接在钢底板上,割除橡胶后可拆下。
靴底的耐磨性能、阻燃、抗电击、靴底的隔热性能、防砸性能等符合国家标准。重量:≤3kg。
5 消防手套 1、由外层、防水层、衬里组成。
2*、符合GA7-2004《消防手套》标准性能要求。
3、手套本体的长度应环形延伸,并应超出腕关节不少于30mm,手套袖筒的长度应不小于50mm。手套整体防护性能大于35cal/c㎡,手套美观大方,质地柔软,穿戴五指保持灵活、握紧性能好。
4、手套及衬里耐热收缩率小于5%,耐磨性能指数大于2000次,割破力大于4N,撕破强力大于100N,穿刺力大于120N。
5、制作手套所用的皮革中铬(VI)的含量应小于1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