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伊春市消防支队 丛龙海 时间:2026/1/15 14:48:55
浅谈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
摘 要:改革转制以来消防救援队伍的使命任务,由原先的防火灭火为主,向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转型升级。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的高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新型装备,在各类事故灾害处置过程已然成为消防救援作战体系的重要支撑。本文主要介绍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与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能力。
关键词: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队伍建设

2018—2025年,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先后参与处置各类火灾、抗洪抢险、城市内涝、冰冻雨雪灾害、尾矿库泄漏及各类抢险救援行动、人员搜救等突发警情达到9000起,累计搜救人员1000余人,可以看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应急抢险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驾驶航空器教学、训练、实战应用、队伍建设方面上存在操作不规范、体系不完善、应用效果差等实际问题,本文重点围绕消防救援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从而构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应用-队伍建设”体系。
一、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应用现状。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为无人机)在消防救援领域的应用愈发成熟。这些小巧、灵活的飞行器在消防救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救援队伍提供了更多的技战法选择。起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高空拍摄照片和视频,以及消防宣传等方面。这些应用为救援队伍提供了宝贵的现场信息和宣传资料,帮助救援人员更好地了解火场情况,制定更有效的救援方案。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需求的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范围已经逐步拓展到了高空可见光与热成像监测、气体侦检、物资运送、牵引抛投、人员搜救、系留照明、通信中继、喊话告警、信号定位、航拍建模等高层次领域。

这些高层次应用不仅提高了救援效率,还为救援人员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保障。例如,通过高空可见光与热成像监测,救援队伍可以快速发现火源和被困人员,为救援行动争取宝贵时间;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物资运送和牵引抛投,可以迅速将急需的物资与安全绳快速送达指定位置为被困人员提供及时的救援;在通信中继方面,无人驾驶航空器可以弥补山区、峡谷等复杂地形导致的通信盲区,保障救援队伍与外界的通信畅通。然而,尽管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消防救援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其应用效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地区在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时,缺乏明确的应用指导,操作不规范,导致应用效果不佳。此外,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维护和保养也存在问题,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管理现状。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这一新兴领域已广泛应用于农业、国土、物流、科研、国防、应急等行业领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普及,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由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门槛相对较低,个人拥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比例较高。这导致了“黑飞”扰航、失控伤人、偷拍侵权、非法测绘泄密等问题日益凸显,对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我国现行航空管理制度是基于有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模式设计的,缺乏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相关制度规定。这意味着现有的管理制度无法满足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发展需求,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各自为战,管理方式各不相同,导致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效果参差不齐。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不仅影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效果,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在各类事故灾害处置现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其涉及到的各类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难以保障,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由于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飞行高度、速度、位置等方面的控制问题。如果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受到干扰,很可能会造成坠机等安全事故,给现场人员和装备带来严重威胁。二是大部分地区在应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时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追求快速救援,可能会忽视安全规定,违规操作无人驾驶航空器。例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飞行、超限飞行等行为,都可能引发安全问题。这些违规操作不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还会给正常的救援工作带来干扰,影响救援效率。三是部分单位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意愿不强烈,单位领导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优势和功能了解不够深入,操控员如何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缺乏足够的信心、过硬的技术以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战心理。
二、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队伍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人员现状。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养自2016年开始,考核操控员证件主要为CAAC执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办法),同时增发AOPA合格证(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与ALPA合格证(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截止到2024年1月全省累计培养Ⅲ类旋翼视距内操控员300余人、Ⅲ类旋翼视距外操控员20余人、Ⅲ类垂起固定翼视距外操控员5人。
(二)装备构成。现阶段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配备主要分为三个层级,即总队级、支队级、大队(站)级,其中总队级主要配备大疆经纬系列M210\M300\M350、大疆御2行业系列、大疆御3行业系列、纵横CW-15、大工DG系列,支队级主要配备大疆经纬系列M210\M300\M350、大疆御2行业系列、大疆御3行业系列、科卫泰六旋翼系列、大工DG系列、道通MAX系列,大队(站)级主要配备大疆御2行业系列、御3行业系列。总队、支队级具备热成像、喊话、照明、抛投、系留、夜视、中继、二维及三维建模等功能模块,大队(站)级具备热成像、喊话、照明能力。
(三)存在问题。一是黑龙江省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基础操控,缺少场景应用性,地方的培训机构不懂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消防救援中的应用,以考证为目的,培训课程较为单一训练层次不高,很大程度上导致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有证不会应用飞行。二是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的人才培养机制有待完善,现阶段全省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主要以通信员为主,没有过多注重操控员的能力素养的考评,并且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流动性较大、岗位调整较为频繁,导致操控员无法精而专的去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大多数仅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基本操控能力,对于任务载荷高层次应用能力、应急操控能力、建模制图能力应用较弱。三是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建设尚未形成迭代体系,无人驾驶航空器是高精密电子装备,是具备一定生命周期的,部分单位秉承能用就行的理念,导致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够满足日常执勤战备需求。四是现阶段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由总队级单位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周期远大于无人现阶段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驾驶航空器采购由总队级单位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周期较长装备迭代升级的周期,出现采购的设备不一定是最新、功能最多、性能最强的设备,一定程度上影响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建设。
三、加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出台管理制度与实施。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结束了无人驾驶航空器无法可依的局面,《条例》第五十九条中指出“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登记、操控员等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目前消防救援队伍内部暂无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的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加强和服务消防救援工作,保证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开展推广实施。
(二)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依据消防救援队伍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战能力需求,结合现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培训机构的特点,进行全方位资源整合,完善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人才培养体系。在现有培训的基础上以实战为指引,开展基础操控培训、场景应用培训、模拟实操培训、实战应用培训相结合的人才训练培养模式。建立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晋升模式,加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系统性的顶层设计论证工作,将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纳入到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发展建设规则,明确职业发展规划、激励奖励办法、保障晋升岗位及配套待遇等,解决人才成长后的后顾之忧,保障队伍稳定,避免优秀人员流失。
(三)完善装备建设体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日新月异,无人驾驶航空器配套的任务载荷种类也日益全面。因此,提升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提升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建设,应从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各灾害事故特性、各类应用场景上归纳细化,将不同种类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与任务载荷汇总整理,按需配备、周期更替、优化采购权限,提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性能,健全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种类,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使命需求。
首先,针对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方案。例如,对于高层建筑火灾,我们可以配备具备高清摄像头和热成像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便快速定位火源并制定救援方案。而对于森林火灾,则需要具备长航时、大载重能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执行物资投送、火场监控等任务。
其次,针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特性,选择合适的任务载荷。例如,地震救援中,我们可以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搭载生命探测仪,以便快速寻找被困人员。而在洪涝灾害救援中,则可以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灾区巡查,为救援队伍提供实时情报。
最后,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制定合理的采购和更新计划。我们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定期更新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同时优化采购权限,确保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装备。
(四)建立多元化师资队伍。针对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全要素、多类型、贴合实战的任务需求,构建基础型、行业型、社会型、应用型、创新型“五位一体”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基础型教员依托各类培训机构进行选拔,主要承担执照考试的相关培训任务;行业型教员依托训练总队及消防院校中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专业教员,主要承担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在职培训、场景应用、模拟实操、实战应用等方向培训任务;社会型教员依托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厂商、代理服务商、社会其他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经验丰富的企业,主要承担不同种类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演示、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等方向的培训任务;应用型教员依托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经验丰富的指战员,主要承担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各类灾害事故现场处置中的实战应用案例交流培训任务;创新型教员依托公安、应急、航测、高校、企业及其他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经验丰富的社会团体等机构部门,主要承担新装备、新技术、新应用等讲解培训任务。师资队伍在完成常规的教学任务之外,还应当结合参训学员的实际情况与掌握能力,合理调整教学内容与训练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
(五)加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实战化应用训练。加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实战化应用训练是提高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实战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各类灾害事故现场最大程度发挥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是要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常见的8类灾害事故场景,构建专业化的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战化应用场地,通过实景实地模拟事故灾害处置现场,加强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的实际应用能力。二是要梳理总结一批实用、管用、易推广、能落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战法应用,让各级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学有所积、练有所依,全面提升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要积极开展
“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的双向交流模式,闭关锁国不可取,闭门造车不可行,现阶段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队伍应积极与其他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机构、部门、高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及其他团体开展交流学习,积极参加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的比赛。同时需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应将最新的前沿科学技术与装备应用作为技术储备,结合消防救援队伍的实际需求,将科学技术转化为消防救援队伍的新效能,全面提升消防救援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实战化应用能力。
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规划。本文从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的现状与问题出发,结合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实际情况,针对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通过实施这五个方面的改进措施,有望为提升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建设能力提供有益的参考全面提升消防救援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与队伍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防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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