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5/22 15:58: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4P-GK-118
项目名称:省应急管理厅(本级)浙江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预算金额(元):624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省应急管理厅(本级)浙江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2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及评分细则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地 址:体育场路58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飞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3560
质疑联系人:石飞达
质疑联系方式:18806757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松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6928
质疑联系人:邵玲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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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1 |
大型无人直升机(核心产品) |
▲最大起飞重量≥500kg 巡航速度≥100km/h(任务载荷满载)
▲任务载荷供电能力≥2kw ▲支持北斗定位
▲提供载荷安装、供电、数据传输等接口,满足搭载相关任务载荷所需的结构、强度、电磁和空间要求,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防震性; 无人机与任务载荷间无互扰,满足全机电磁兼容要求,测控链路防电磁干扰,具备抗干扰导航系统,具备障碍物预警功能,配备防爆油箱; ★具备垂直起降、全自主飞行和遥控飞行的能力; 具备对无人机平台及搭载设备的状态参数采集、控制、信息回传和监控的能力; ★具备通信中断等紧急情况下自主返航和应急降落能力。 |
1台 |
2 |
光电吊舱 |
提供被侦察区域的电视和红外图像,具备可见光和热像视频图像增强功能;
▲彩色连续变焦摄像机:输出分辨率≥1920×1080,变焦倍数不小于30倍; |
1套 |
3 |
机载PDT集群基站 |
支持通过机载卫通链路接入省级370MHz窄带通信网,可接入标准PDT终端;
▲载波数:≥2,每载波发射功率:≥10W;接受灵敏度:≤–118dBm(误码率为5%时); |
1套 |
4 |
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 |
▲整机发射功率:≥10W; 后期须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无线宽带自组网标准规范升级设备,以满足互联互通需求。 ★配套包含2个地面宽带自组网设备终端 信道带宽支持可调; 具备分组/白名单功能,支持指定设备之间组网; 设备支持无线电静默功能; 设备支持心跳包上传功能;
支持TCP/IP标准协议,业务数据任意网段透明传输; |
1套 |
5 |
机载卫通设备 |
作为无人机测控和数据传输链路,可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运营商核心网或互联网,实现光电吊舱、公网基站、370MHz集群基站等载荷业务数据传输;
▲对星方式:自动对星,自动入网; |
1套 |
6 |
物资抛投装置 |
可满足应急物资、补给、药品等多种类型物资的运输工作,结合指挥控制平台可通过预设航线的方式规划远距离的运输投送任务,也可以通过现场手控方式执行精准投送功能。 |
1套 |
7 |
测控运输一体车 |
▲具备大型无人机救援平台的运输能力 ▲配置车载卫通设备、地面便携式测控站和地面卫星便携站 ▲微波测控链路非中继作用范围≥50km ▲微波测控链路最大传输带宽≥8Mbps ▲车载卫通设备天线等效口径≥0.5m ▲车载卫通设备最高上行速率≥6Mbps;
▲地面卫星便携站天线等效口径:≥0.5m; 需提供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 具备多种供电方式,配备升降照明系统、空调等必要的辅助设施。 车辆改装部分需由具备车辆改装资质的企业改装(具备有效的车辆改装资质认证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上牌时提供特种车辆上牌公告,中标方需协助用户完成上牌作业(缴纳购置税、保险、上牌等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
1辆 |
8 |
无人机数据共享接口 |
需支持接入甲方要求的无人机管理平台; 支持省内各型无人机信息、部署位置、队伍信息、联系人信息、载荷信息、运维信息等基础数据共享接口。 支持省内各型无人机飞行任务规划、任务管理和任务跟踪及实时指挥调度远程监控等实时传输飞行数据共享接口。 支持无人机勘察、扫描和侦察数据共享接口。 |
1套 |
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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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1 |
中型复合翼无人机 |
▲最大起飞重量≥100kg
▲具备载荷搭载、供电、数据传输等接口,满足搭载相关任务载荷所需的结构、强度、电磁和空间要求,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防震性能。
具备搭载公网基站能力无人机飞行速度≥110km/h 具备对无人机平台及搭载设备的状态参数采集、控制、信息回传和监控的能力。无人机与任务载荷间无互扰,满足全机电磁兼容要求。 ▲具备通信中断等紧急情况下自主返航和应急降落能力。 |
8台 |
2 |
光电吊舱 |
提供被侦察区域的电视和红外图像,具备可见光和热像视频图像增强功能; |
8套 |
3 |
快速三维建模载荷 |
▲倾斜摄影相机总像素:≥2亿,镜头:≥5个;单相机像素:≥4000万 |
8套 |
4 |
机载人员搜救载荷 |
▲工作制式:支持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终端搜索, ▲支持2G/4G/5G信号搜索; ▲定位精度:≤15m; ▲作业高度:≥200m; 传输时延:≤500ms(飞行作业距离1千米典型值); 支持WiFi终端的搜索探测及定位; ★载荷探测穿透性,支持遮蔽及埋压不可视目标(森林、建筑、废墟等受灾区域)的穿透性探测; |
8套 |
5 |
机载PDT集群基站 |
支持通过机载卫通链路接入省级370MHz窄带通信网,可接入标准PDT终端; |
8套 |
6 |
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 |
▲整机发射功率:≥10W; 后期须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无线宽带自组网标准规范升级设备,以满足互联互通需求。 ★配套包含2个地面宽带自组网设备终端 信道带宽支持可调; 具备分组/白名单功能,支持指定设备之间组网; 设备支持无线电静默功能; 设备支持心跳包上传功能;
支持TCP/IP标准协议,业务数据任意网段透明传输; |
8套 |
7 |
机载卫通设备 |
▲最高上行速率≥6Mbps; |
8套 |
8 |
地面便携测控站 |
测控链路满足无人机平台与地面站间的双向通讯能力,提供遥控、遥测、图像的数据传输能力; |
8套 |
9 |
地面卫星便携站 |
与机载卫通设备连通,为无人机地面便携指控站提供测控链路; |
8套 |
10 |
地面便携三维建模设备 |
▲支持无人机边飞边建模,无人机采集完数据,完成1平方公里区域三维建模时间≤5min,(分辨率优于10cm);▲支持产出DOM/DEM/模型/点云/全景等测绘成果; ★显卡:显存≥12G; ★内存:≥64G; ★硬盘(SSD):≥4T; ★显示器:≥3屏,单屏分辨率≥1920*1080;
通信模块:不少于4GSIM卡、WiFi、WLAN模块; |
8套 |
11 |
无人机数据共享接口 |
需支持接入甲方要求的无人机管理平台; 支持省内各型无人机信息、部署位置、队伍信息、联系人信息、载荷信息、运维信息等基础数据共享接口。 支持省内各型无人机飞行任务规划、任务管理和任务跟踪及实时指挥调度远程监控等实时传输飞行数据共享接口。 支持无人机勘察、扫描和侦察数据共享接口。 |
1套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