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3/8/22 9:34:29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各训练总队,各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提升消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国家消防救援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方向 坚持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与推动发展相结合,聚焦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提出的“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短板”和部党委主题教育明确的“10个方面”调研内容、全国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明确的“13个方面”调研内容,注重通过调查研究找准火灾防控、灭火救援、装备研发、队伍管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凝练形成相应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通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保障服务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人才、设施等条件应能满足相关领域项目实施需要。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相应的成果转化义务。 (五)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为1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必要的技术积累,是项目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工作的主持者,并将作为立项评审环节的主答辩人。 (六)本年度每人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个项目,逾期未绩效评价(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七)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各总队(包括此次未申报局科技计划项目的总队)应针对主题教育和大兴调研之风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提出科研需求,填写《总队科研需求表(格式)》,及时通过“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上报,为今后的科研立项提供参考依据。 三、申报单位范围 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训练总队、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项目推荐单位,具体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征集、初审与报送工作。上述单位及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均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申报方法 项目申报单位需先在“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61.161.226.213:8881)进行注册,进入“科技项目管理”栏目后在线填报《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初审结果排序,将《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在线提交,其中签字页和盖章页必须扫描上传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保障服务作用,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申报,督促科技管理及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本单位的立项调研、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及时转发本通知,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吸纳本地区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高等学校等社会优质科技资源,组成研发团队,联合申报项目,并支持和服务非消防救援系统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从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前景等方面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报送。每个消防研究所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0项,一类消防救援总队不超过5项、二类消防救援总队不超过4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四)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要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应部门共同研究制约工作和事业发展的科技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科研需求,报送的科研需求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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