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的通知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7/31 11:52:30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2019年第36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取消了消防水带等十三类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包含消防通信产品、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防火卷帘控制器产品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等五种产品。为依法依规开展消防产品检验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公告要求
我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要求,进一步推动消防行业“放管服”,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有关检验工作安排
1、自即日起,我中心不再受理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防火卷帘控制器产品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委托。
2、我中心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取消强制性认证的各类产品开展型式检验、委托检验。同时,我中心将一如既往地向各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向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
3、为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和需求,对于上述五类产品,目前正在我中心进行认证检验的,我中心即日与委托方联系协商解决、妥善处理。
4、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与我中心检验管理部联系,联系方式:024-31535900、3535801、31535915,jyglb@efire.cn。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9年7月30日
TAGS: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的通知 , |
消防图片新闻
推荐消防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