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对十三类消防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的通知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7/31 11:49:19
关于对十三类消防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精神及广大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现实需求,我中心决定对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立即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产品目录见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二、自即日起,有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的各相关单位可登录“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www.cccf.net.cn)提交上述消防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委托。 四、对于尚未完成的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服务合同,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避免企业损失,我中心将根据企业自主意愿,采信已完成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过程及结果,并根据新发布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完成后续认证工作。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我中心认证业务处。联系电话:010-87276298、67283071、87279101。 附件1: 十三类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目录 附件2: 十三类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清单
2019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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