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读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时间:2016/8/24 16:50:54
记者8月17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自今年11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规定》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000余处。《规定》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将活动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除因地理条件限制外,宗教活动场所内应当设置保障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点灯、燃烛、焚香等活动时,应当在固定地点进行,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确定专人现场监护,其中对长明灯明火应当保持不间断监护。 TAGS: 《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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