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5/3/13 9:53:43 3月12日,笔者从河南省平顶山市消防支队获悉,为切实加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消火栓在灭火救援任务中能够及时有效发挥作用,近日,平顶山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共27条,分别对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市自来水公司等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火栓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确保建设数量、布局、位置符合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火栓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办理建设、改造项目立项时,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的投资立项情况进行审查,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城乡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等城乡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将消火栓与其他公共设施统一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安排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时,依据城乡消防规划对消火栓建设统筹实施。财政部门应当依据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火栓的普查和建档工作;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保证消防用水,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 《办法》还明确了市政消火栓的使用权限和禁止行为:市政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启用市政消火栓用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严禁挪用、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若违反以上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及时查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的出台,切实解决了市政消火栓因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权限、职责不清,造成消火栓损坏未能得到修复等相关问题,对全面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提供了可靠保障。 TAGS: 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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