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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分之一火灾由各类电器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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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limengyang  时间:2014/1/8 11:36:11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蔡德庚做客深圳广播电台《民心桥》栏目,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清剿火患”工作、整治“三合一”场所等市民关心的消防热点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蔡德庚称,年终岁尾,天干物燥,火患处处有,市民一定要加倍提高防范意识。

  家庭电器类火灾频发

  据了解,去年一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2379起,死亡24人,伤11人。从火灾发生的场所来看,发生在住宅宿舍的火灾占比例最大,约794起,占全年火灾的33.4%。从火灾发生的时间段来看,每天下午16时至晚上20时,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去年全年全市约有556起火灾发生在这一时段,占全年火灾总数的23.4%。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电器类火灾居高不下,全年发生电器类火灾600起,占总数的25.2%。

  数据显示,电器类火灾已经成为火灾最重要的罪魁祸首。比如导致“12·11”光明荣健批发市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A栋的A56号商铺内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短路所致。

  为什么电器类火灾持续高发?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器类检测的法律缺失等问题不容忽视。电器类强制检测的法律职责还存在瓶颈。比如供电部门负责户外的电线线路安全、三防部门负责对避雷针等三防设备的管理,单位、家庭内部的家电监管使用情况,仍存在法律缺失。据了解,目前国家对冰箱、空调、电视机等家电使用寿命并没有强制规定,各类家电几乎都没有加贴“安全使用年限”的标志。不少市民都表示:家电只要能将就着用就用,也不知道家电到底有多久的使用年限。

  举报火灾隐患给予奖励

  市民李先生在节目中提问,如果主动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记者从昨天的民心桥节目中了解到,为发动社会群众共同参与,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开通了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如果您发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堵塞或安全出口上锁、消防设施被损毁等火灾隐患,即可拨打96119向消防监督管理局反映”。

  据悉,接到举报后,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承诺对举报人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将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将最终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真正做到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市民举报的一般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的,每宗给予奖励100元;市民举报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的,每宗给予奖励500元。相关部门在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生产经营场所严禁住人

  市民司马先生在龙华有一个高达五六米的小店。司马先生来电说,为了方便照看财物,自己在小店里曾搭了一个小阁楼住在里面。可是不久前,阁楼被执法部门清拆了。司马先生说,这个小店是自己的全部家当,搭建阁楼也是为了防止失窃,难道阁楼不可以住人吗?

  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明确答复说,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阁楼上是绝对不可以住人的。据了解,12月11日,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社会发出通告: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各经营业主和市民群众要把消除安全隐患作为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一种责任,存在违规住人情况的要主动搬离;社会单位、物业所有单位(所有者)、物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排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杜绝违规住人现象;对拒不整改或者不配合执法工作的,相关部门将予以强制执行或者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从去年12月以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临街商铺以及设置在居民住宅或者出租屋内,集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场所。凡是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提示,违规住人场所整改标准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执行,该技术标准可在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主页(http://www.sz119.gov.cn)上予以查询。

  生命诚可贵,防患未然最重要。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蔡德庚在《民心桥》节目中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自身的生命安全意识,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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