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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探讨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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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3/11/20 8:50:45

福建泉州晋江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座谈会,探讨加强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如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消防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问题。晋江市副市长李自力、公安局副局长林如欲、消防大队全体监督干部、各镇(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林如欲副局长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的通知》,就两份文件的内容及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广泛征集各镇(街道)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各镇(街道)代表畅所欲言,发表了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的经验做法和感触,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基层工作多、压力大、时间少,希望加强对基层消防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避免发生事故后被追责;二是在检查消防安全过程中受到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难等问题的困扰,希望能够得到各部门的支持,加强联动、互通信息;三是各镇(街道)的消防队伍建设存在人员流动快的问题,希望能够从编制和财政上得到解决。

  消防大队大队长对各镇(街道)支持关心消防工作及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真诚的感谢,对每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一一做了解释和回应,重申了十一项服务措施,表态会加强指导和服务,总结经验、履清思路,共同推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最后,晋江市副市长李自力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强化宣传,提高消防意识。不仅要提高干部的思想意识,更要对企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让干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场所做到敢查、敢抓、敢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违法成本;二要简化审批,加强服务与执法。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关于加强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的通知》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履行法定职责。消防大队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服务的同时,也要树立执法严肃性,对不合法又不合作的企业从严从快查处;三要加强沟通,优化执法环境。对于存在执法难、责任大等问题,要加强与检察、安监、纪委等部门的沟通,通过执法主体培训考核发证、加强联合执法等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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