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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全面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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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3/8/2 17:28:04

中国消防网讯/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山西省公安厅要求,晋城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个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部门的终身责任。对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和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发生火 存在因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税务、银行、质检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结合执法档案,对建设工程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终身负责制档案的管理按属地原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进行管理。

目前,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正在与建设、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创建联合工作平台,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细化终身负责的范围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全面推行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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