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密码? 注册
热门搜索:救援装备 | 水域救援 | 智能疏散 | 灭火剂 | 消防炮 | 火灾报警 | 灭火器 | 消防车 | 防火门 | 风机 |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消防改造工程招标(重新公告)

类型:    地区:连云港市
报名开始:2016-02-24    报名结束:2016-02-29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6/2/25 10:28:23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第三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项目编号:LYGGS-XSD-201601002

 

    一、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的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三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消防改造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造价约40万元;

 

    3、招标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消防改造等工程施工(保留原有消防水泵、消防水池以及消防水管和消防栓;所有报警系统按图重新更换安装包括:烟感器、线路、穿线钢管、接线箱、报警主机等;更换消防喷淋以及连接消防喷淋的垂直水管,横向以及其他水管不动;更换楼道消防指示灯;所有消防水管道除锈并涂防锈(火)漆。);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8号;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工期3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3)4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它条件: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苏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5、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6、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全国造价员及以上资格人员1人),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8、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9、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经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前来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2号楼905室(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1、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

 

    2、公告时间: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9日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8号

 

    招标人联系人:申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051398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2号楼905室(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163376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479978

 

    邮编:222000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急消防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应急消防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http://www.chinafire119.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fire119vip@163.com QQ:1041076655
电话:021-50600112 备案号:沪ICP备14040595号-1
应急消防网 《应急消防产品采购指南》编辑部
上海工商_应急消防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_应急消防网备案信息_应急消防网应急网络行业协会_应急消防网网络110_应急消防网应急互联网协会_应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