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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2014-11-05 报名结束:2014-11-13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4/11/18 10:16:30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0]2515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CDZX2014-06171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招标工程范围包括1号线一期工程20座车站(1座高架站)、2座主变电站及所有1号线一期工程地下隧道区间等,车站内的商铺的火灾报警纳入本系统。本项目上述招标范围内主要工作包括:FAS系统全套硬件设备材料及其安装、FAS系统软件、接口协议、接口设计(含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测试、试验、完工测试、单体调试、与其它系统接口调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试运行、安全评估、预验收、试运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竣工文件资料、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名称:详见用户需求书。
4、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6、计划工期:2014年12月26日系统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质 保 期:本项目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含日常维护服务)为二十四(24)个月,自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并签发预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5、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大型交通枢纽或大型公共设施工程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且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6、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点式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2008年以来须具有1项(含)以上已运营的以往业绩。以往业绩指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大型交通枢纽或大型公共设施工程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且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内的设备供货及服务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7、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点式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应取得UL或FM或CE或VDS认证证明,并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投标人所投的系统设备、部件列在《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内的,须取得相应的强制性认证;投标人所投的系统设备、部件列在《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内的,须取得相应的型式认可证书。
8、投标人应获得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拟投的设备应为同一制造商或同一生产集团。
9、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点式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1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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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1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3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其中湖南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具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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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